- March 18, 2009 7:48 PM
- 手札【生活紀錄】
過年的大掃除,掃出不少花花綠綠的藥,除了止痛藥、胃藥,最大宗的就是小兒科拿的退燒塞劑、藥粉包、藥水。根據大掃除的分類原則,凡兩年以上沒有取用的東西,一概不留,但是藥物呢?
就我淺薄的環境保護法規常識,垃圾區分為一般廢棄物跟事業廢棄物,粗略的認定方式,跟美國國籍一樣,都是「屬地主義」,鐵定不會發生李慶安雙重國籍事件。舉個例子說,感冒在家裡擤鼻涕包的餃子屬於一般廢棄物,特地跑到醫院診所丟棄的話,就是事業廢棄物。
藥物可不能這樣認定,想一想一顆藥可以讓你不咳嗽、好入眠,裡面含有多少化學成份?任意丟棄,滲入地下水,影響的範圍可就大了!再說,量變會引起質變,一顆藥的成份都是幾毫克幾公絲在計量的,一次大量的丟入環境,就像人一口氣吞下幾十顆(安眠)藥一樣,後果也不堪設想。
好啦!我們家的Randy每次一發燒,都是先給蘆薈汁、夜寧新、小恐龍跟魚油,總之我的觀念是免疫力好,讓白血球有強大火力可以跟病毒打仗,而不是家裡有蟑螂就用克蟑,卻忘了最根本最源頭的整理環境。(請見一個消滅蟑螂的比喻)
這樣一來,往往,Randy病程很短,吃的藥量很少,但是,看診後醫生不開藥,病人不拿藥,有違健保的「好意」,日積月累過期「應該」要回收的藥就多。
要怎麼回收?去哪裡回收?或是可以看診不拿藥嗎?政府的政策又是如何?可能是我查資料的能力較弱,網路上查到相關的資料並不多,立法委員黃淑英對廢棄藥的關注,台北馬偕紀念醫院藥劑部藥師詹璧瑋的建議,要建立藥品回收再利用及分類丟棄方法。
法規的部份,針對已上市藥物對人體有危害時的「藥物回收作業實施要點」,還有在藥師週刊上的訊息。
有趣的是這篇藥師週刊上的訊息,弦外之音就是未來在民國99年環保署要開始管「藥罐」回收,至於裡面的藥,是衛生署的職轄所在,楚河漢界要非常清楚,萬一出事才好撇清責任,所以啊,要好好照顧我們的地球,還是少生病的好!跟藥物揮手道再見吧!
突然想到,假如再把動/寵物用藥考量進來,那那那,農委會也一起來踢皮球吧。